張樹強牧師─教養孩童(七)母親在家庭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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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6:20)

「說:『你的母親是甚麼呢?是個母獅子,蹲伏在獅子中間,在少壯獅子中養育小獅子。』」(結19:2)

    「我眼中的母親是一位克苦節儉的傳統女性,相夫教子,為家庭付出她的一生。她省下來的錢從不為自己享受,沒有買靚衫,沒有去旅行,沒有買好東西給自己吃,都是留給囝囡用,對子女絕不吝嗇;對人同樣也是這麼慷慨,連我看見都會妒忌,她的名言就是:『人心肉做,你對人好,別人就會對你好。』她在工廠打工時,深得廠長及工友們稱讚,她說:『寧人負我,我不負人。』很少聽到她與人爭執,就算有不開心的事,她都會忍,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與人相爭相鬥。」——母親現居的老人院邀請我寫:「我眼中的母親」的短文。

    我的母親是身兼父職的職業女性,她是照顧我們三兄弟起居飲食的慈母,也是我們人生的教官,管束甚嚴的嚴父,動輒就會家法伺候,幸而,她是講理的人,從她身上我學曉待人接物、人情世故、尊師重道、敬老扶幼、長幼有序、禮貎待人。

母親與子女的感情關係比父親更為濃烈,更多黏連,她與子女的感情早在十月懷胎時就開始,母親感到胎兒的跳動,心跳同步,血肉相連,是為父者無法擁有的經歷和情感,故此,母親對子女的愛多於父親,也不同於父親,從來只會說:「打在兒身,痛在娘心。」不會說:「….痛在爹身。」所以父親無論怎樣愛兒女,都不及母愛。

中國人有云:「慈母多敗兒。」現代母親深明此理,所以,只會愛,不會縱,賞罰分明,不會是非不分,橫蠻不講理,當然也有少數例外。因為母親與子女的感情不同於父親,母親在家庭中的角色,也一定有別於父親。

  1. 母親是子女米飯班主

母親是「子女米飯班主」的意思不是指媽媽賺錢養家,乃是指子女的起居作息,衣食住行,最關切的人,最清楚他們需要的人是母親,父親可能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但可以不知道子女BB時期幾點吃奶?幾多份量?何時轉食糊仔?何時沖涼?何時去健康院打針?BB病了,何時吃葯?著幾多件(層)衫?爸爸都是被指示去餵奶,餵葯,換尿片;子女稍長,他們每天要幾點起床(返學)?預備他們的早餐,衫褲鞋襪何時不合身?需要購買,也只有母親才知道,父親只是擔當陪伴去買的角色,所以,為人母者稍為離開一、兩天,為人父者就會手足無措,驚恐萬分。

這種角色的扮演,若是夫妻兩人都接受,不埋怨,不指責就可以,絕對沒有問題,因為母親的天性就是對孩子無微不至地照顧,事事關心,事事不放心,孩子有甚麼頭暈身熱,都會牽腸掛肚,枕食難安,父親卻可以蓋頭就睡,並不是父親不關心孩子,而是不及母親對孩子的情感如此細膩。

  1. 母親是子女與父親的橋樑

女性若是全職母親,與孩子的感情就更深,難捨難離。丈夫會放手給太太全力照顧孩子的一切,因為他認為太太不用工作,理應處理家中大小事情,包括照顧孩子,全權由她代理,除了大事,小事一概不知,也不會過問,他會專注發展事業,賺錢養家成為他在家中的唯一角色。因為努力工作致使身體疲倦,回家已是很晚,筋疲力竭,已無力再與兒女糾纏,何況孩子早已睡覺了。若果假期也因為想多點休息,自己減壓,不爭取與子女相處,情況就更糟糕,難怪子女與父親關係往往疏離,難以溝通,因為一直以來都不通,突然要相通,何其難哉!

若果為人母者不懂時勢,對丈夫有不滿之餘,卻在子女面前說他諸多不是,破壞父親的形像,日積月累,充斥在子女心中就是對父親不滿,長大後會對父親的態度不好,不尊敬他,也不愛他,當子女有獨立能力,父親就只是一名閒人,難怪父子可以因一些小事而互相斬劈對方,無不留情。

所以,丈夫若因客觀環境未能完全發揮父親的角色,太太就要肩擔作為子女與父親的橋樑,將子女推向丈夫身邊,鼓勵子女多些親親Daddy,逛街時叫子女拖住Daddy的手,當然也鼓勵丈夫多些與子女接觸和溝通,擁抱孩子。

不要在子女面前說丈夫的不是,反而要多些為丈夫辯解——為何少見Daddy?為何Daddy經常板起臉?正向方面要為丈夫說好話:「Daddy工作很辛苦的。」「Daddy買玩具給你!佢幾錫你。」「Daddy唔開心,你錫錫Daddy呀!」這樣做最少拉近孩子與父親的距離,不至於走得太遠;同時,也使父親有安全感,不會感到辛辛苦苦為了家,卻孤孤單單一個人,感受不到子女的愛和擁戴,並尊重。

  1. 母親是子女生活道德指導員

根據以上所言,大家很容易明白子女生活的規律及習慣都由母親賦予形成的,因此,孩子事無大小都會諮詢母親,母親就是子女生活的指導員或督導員,諸如行事為人、待人接物、禮貎公德、判斷是非對錯、道德及信仰價值等都會從母親教導,或從旁觀察,潛移默化,耳濡目染學習得來。

母親是孩子的輔導員——勸說安慰,也是訓導者——對質訓斥,其實這兩角色是父親與母親互換扮演的,能適切運用,軟硬兼施,便能使孩子得以成長(往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