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幾乎每日都去健身,在健身過程中,提醒我信仰的態度,主要有兩個重點:
第一,返教會的態度:通常在健身室會看見一些人只在跑步機上行很少的時間,舉低於自己能力很多的啞呤,然後拿起相機拍照放上社交媒體。通常健身或者做運動,做每一組動作的時候都是需要做到相當吃力,這樣才會增加肌肉或者達到減肥的效果。而他們的行為令我反思自己返教會的態度,究竟我是因為返教會這個行為或者唱詩歌這個行為讓我自己覺得自己是基督徒,還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要返教會,唱詩歌,努力尋找上帝。究竟我有沒有盡心盡力去敬拜,去愛主呢?
第二,我在自己屬靈生命的責任:健身室中有很多私人教練,私人教練會為同學定立目標、為他們設計不同的運動,營養餐單、制訂健身時間來令他們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我有時會聽見有學生質問及埋怨教練為甚麼他們沒有達到目標,將所有的責任推給教練(當然健身教練都要不停去學習及進步,讓他/她所教的是最新最專業),但是否真的所有責任都可以推卸給教練呢?學生每星期只會見教練一至兩次,可以做到的不多,主要是靠同學在上堂時專心,平日要跟着教練所定的運動方式及時間長度運動,按照餐單所定的食物進食,才會有效果。在這個關係上讓我看見教練只佔20%,其餘的80%都是學員平日的責任。這提醒了我在信仰上,我有沒有太倚賴星期日的一篇講道及一場敬拜,我有沒有自己做好平日與上帝之間的連結及加深與祂的關係?我認同並非每一場講道及敬拜都有得着,但我們是否會用消費的思維去看待,將我們的生命成長的責任推卸到教會?最重要是自己平日有沒有好好與上帝建立關係。
最後分享一段我很喜愛及常常提醒我的經文,經文記載在馬太福音7章21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但願我們能夠保持或找回與上帝之間的熱情,用我們一生的年歲來回應祂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