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豪傳道─愛不是一種感受,卻是一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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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星期主日後,栽培部舉辦「讀經日營」,與弟兄姊妹一同研讀《申命記》。《申命記》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卷只記載上帝律例、典章的書卷,總給人枯燥乏味。但經過「日營」後,《申》卻是豐富、精彩的書卷。高銘謙牧師引用一本關於《申》的書,他引述書中作者對《申》其中七個《聖經神學》主題,很想將其中一個主題與你分享。

        「只敬拜獨一的神」不單是猶太人的一神觀,更是我們基督新教的神觀。6章4節「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The Lord is one!”(NASB)這個「一」神可以有不同的解釋,1)除了耶和華,其他神都是假的;2)除了耶和華,也承認有其他神的存在,只是耶和華比它們有能力;3)承認有其他神存在,但以色列人只可以信奉耶和華。你又會怎樣理解這個「一」字呢?

        講員表示1)及3)可以並存:當我們在眾多神之愛,獨愛耶和華,我們可以深愛耶和華,以至我們眼中再沒有其他神的存在。怎樣可以愛上帝,甚至愛到眼中再看不到別的神呢?愛看似是一種情感的表達,但其實愛是一種行動。因此摩西重申上帝的律例,以至我們能以行動實踐這份愛。

        今天是母親節,除了心裡愛你的母親,口裡愛你的母親外,你還可以用甚麼行動表達你對母親的愛呢?不如今天把這份愛以行動實踐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