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權先生─我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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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一15-17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加拉太書一章15-17節原文是一句句子。分兩部分。先是附屬子句(第15-16節上),主句由第16節「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開始,至第17節結束。原文第15節先介紹附屬子句的主詞和動詞:神…樂意,又敘述了神在保羅身上的兩個行動:就是那位自我在母腹中就把我分別出來、又施恩呼召我的。

        「把我分別出來」發生在保羅尚未出世之時,而「施恩呼召我」則發生在大馬色的路上,保羅已經出世,已經長大成人。那麼神樂意做甚麼呢?答案在第16節「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在我心裏」原文是「在我裏面」,意思不是指這啟示只是一種內心的感動,因為按使徒行傳第九章的記錄,這啟示的過程是震撼的,有光、有聲音、有對話。與保羅同行的人和保羅都因光仆倒在地(徒廿六13-14),他們都聽到聲音,惟獨保羅聽明只對他說的話(徒廿二9,廿六14)。因此,「在我裏面」表示這啟示深深進入了保羅的生命中。而神樂意把他兒子啟示給保羅的目的,就是「叫我把他(指神的兒子)傳在外邦人中」(和合本)。上文「在母腹中就把我分別出來」,令人聯想起先知耶利米的見證,耶和華對耶利米說:「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而耶和華把耶利米分別出來的目的,就是接著的一句「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 4-5)。同樣,神把保羅分別出來的目的,就是叫他在外邦人中傳揚基督(徒廿二10,4-15,廿六16-18)。

        當神樂意向保羅啟示祂兒子,叫保羅把祂兒子傳在外邦人中的時候,保羅的反應是正反兩方面的,先是反面的「沒有」(我並沒有立刻跟任何人商量,  也沒有立刻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成為使徒的人),然後是正面的行動(反而立刻去了阿拉伯,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反面的首句指任何人,第二句具體指一小撮人。「商量」的內容可以是取得人的意見或允許。保羅並沒有這樣做,反而立刻去了阿拉伯。根據文意,保羅去阿拉伯的目的不是靜修,而是履行神給予他的使命:把神的兒子傳在外邦人中。

        思想

        神對保羅的引領是奇妙的,由他在母腹中到他在大馬色的路上,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神出手工作。今天的你當然不能測透祂在你身上的作為,然而當神向你顯明祂對你的召命的時候,你會像保羅一樣立刻作出正面的回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