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姊妹聚舊,她訴說和一位相識於微時的同窗兼同事鬧翻了 (涉及佣金分配問題,但金額不大),同事現已辭職。我問她有否求主賜勇氣主動復和,她說:「沒有啊!我感到受傷不輕,除非對方先主動!」多年的姊妹情誼就此破裂、陷進冰封…
想起創世記十三章記載亞伯蘭跟姪兒羅得分地的始末一亞伯蘭带著家眷及所有財物,從埃及返回迦南地。正因牲畜眾多,水草資源不足,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為「地盤」相爭。亞伯蘭為了平息紛爭,免傷血親之間的和氣,主動提出分地的解決方案。迦南地本是耶和華應許賞賜给亞伯蘭和他的後裔,現今亞伯蘭不但願意跟姪兒分享,更禮讓晚輩優先選擇自己認為理想的安居區域,最终羅得選擇了整個約旦河富饒的平原城邑(後來移近所多瑪城)。羅得東遷後,耶和華再次應許賜给亞伯蘭舉目所見的迦南全地,以及塵沙般數算不盡的後裔。其後亞伯蘭遵從耶和華的吩咐,南遷至希伯崙,在異邦為耶和華築壇勇敢作見證。根據創十四章、十九章記載羅得移居所多瑪城後,不但被異族同化,更被殃及被擄、財物盡失、失去妻子…亞伯蘭和羅得選擇的「得」與「失」,已顯而易見了!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三:7-9)使徒保羅的體悟,或許也可以成為我們的借鏡。